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糖心vlog
令第9号)相关规定,现将我市各基层税务部门2025年第2季度(截至6月30日),企业、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以及个体工商户、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,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1.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
2.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糖心vlog
令第9号)相关规定,现将我市各基层税务部门2025年第2季度(截至6月30日),企业、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以及个体工商户、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,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1.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
2.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