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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心vlog 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的通告
2022年第13号
发布时间:2022-11-23 10:50:29来源:糖心vlog 浏览次数:字号:[][][]打印本页 分享至:
为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要求,继续加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(以下简称全电发票)推广使用力度,根据《糖心vlog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》(糖心vlog 公告2022年第2号)、《糖心vlog 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》(糖心vlog 公告2022年第3号),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现将广东省(不含深圳市)全电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通告如下:

一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广东省(不含深圳市)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纳入全电发票开票试点范围。

二、其他纳税人根据试点工作安排分行业、分区域、分批次逐步纳入全电发票开票试点范围,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,具体工作由各市(区)税务局按照省税务局安排确定。其他纳税人自纳入全电发票开票试点之日起,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已领用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三、纳税人确有无法纳入全电发票开票试点情形的,按现有发票管理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其他发票。

特此通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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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0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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